2025年11月19日,吉安金融監管分局核準鄒寒鷗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資料圖】
吉安金融監管分局關于鄒寒鷗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吉金監復〔2025〕101號
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關于鄒寒鷗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九銀字〔2025〕191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鄒寒鷗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將擬任人的聘任文件報我分局,擬任人亦應在此期間到任并向我分局報告。未在上述期限內聘任、到任的,本行政許可決定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四、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吉安金融監管分局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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